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关于医学影像1.5T核磁移机服务调研公告
一、市场调查目的
根据我院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为保障我院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了解相关服务需求、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以及涉及医学影像设备售后服务事宜等后续工作。
二、服务范围
1、乙方完成医学影像科1台1.5T核磁移机服务工作。
2、要有专职的安装工程师,具有相应的设备维修服务能力,保证移机过程的安全性,配备维修工程师。
3、设备拆卸移机前,需针对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外观、易损件、元器件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好,经双方确认后,如移机后设备出现问题均由乙方公司承担。需承担安装调试完毕前的备件和故障维修费用,并保证设备在重新安装调试后保持正常运行。
4、满足拆机标准后,将设备从原设备所在地拆卸,拆机前,备份设备运行数据,由甲方签字确认设备运行数据的内容;待再安装完成后,负责恢复设备运行数据至拆机前状态。
5、负责拆机后设备打包、运输至再安装地点及拆除设备外包装。提供实施移机的过程中使用的专业装卸工具(如:吊车、安装轮、水泵、床定 位板、落地臂架子、MTS 显示屏吊架、移机吊架等)。
6、乙方在实施移机工作前,各阶段节点工作安排均及时通报甲方,在甲方同意实施后方可执行。
7、移机后设备需要符合国家大型设备的质量标准。
三、资质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移机人员需要具备安装拆卸培训等相关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卸磁励磁工具、匀场工具、除冰工具及能力。
2、公司资质:参与移机服务的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当地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工章)。
3、服务资质:公司需要具有大型医疗设备维修或保修服务机构资质或服务范围,实施移机的过程中使用正规的物流运输公司及购买保险。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的单位在公告有效期内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如下顺序)。
1、专业技术人员安装拆卸培训证件。
2、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当地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工章)。
3、提供大型医疗设备维修或保修服务机构资质或服务范围,提供正规的物流运输公司及购买保险证明。
4、售后服务方案。
五、递交资料
1、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
2、邮箱:1292978867@qq.com
3、报名人来院递交书面资料地点:综合楼11楼1103室(如时间地点有变更,将回复报名邮箱)。
4、邮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湖南省直中医院综合楼1103
5、联系电话:曾老师1334733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