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云龙院区药剂制剂楼锅炉房供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8 日
采购人的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云龙院区药剂制剂楼锅炉房供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云龙院区药剂制剂楼锅炉房供气管道安装工程;
二、预算金额:¥151849.44元人民币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工程要求:(1)委托施工方组织选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燃气供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范围为从已建中压管道 至 药剂楼锅炉房 燃气管道。(2)本工程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设计施工。(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具备国家认可的天然气设计、施工资质。(4)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以及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工程期限:3个月(不含质保期)
3、施工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云龙院区;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3号
五、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一个区域内只能由一家企业经营。株洲新奥管道工程有限公司2003年与株洲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签订了《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2003至2033),是我市区域内(含各镇街区)唯一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运营、维护管道燃气设施,目前城市天然气管网已全区覆盖株洲市,且仅株洲新奥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铺设天然气管道并提供供气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此情形。
鉴于以上原因,云龙院区药剂制剂楼锅炉房供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自 2023年3月28 日至2023年4月3日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采购人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378086086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