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年度办公电脑供货单位比选公告
1. 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1.1比选人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1.2比选人地址: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
2.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年度办公电脑供货单位比选项目,现对具备比选条件的供货单位进行公开选定。
3. 服务内容与比选范围
3.1服务内容:年度办公电脑供货服务;
3.2比选范围:符合比选条件的年度电脑供货单位。
确定比选供货单位的方式:本次项目选定供货单位数量为2家。按得分排名确定前2名应选人为入选单位。综合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排名前2位应选人入选。如有效应选人低于2家,应重新组织比选。供货单位须独立完成此项目的工作,不得将被委托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包括转包所属子公司或分公司。比选人可依据入选供货单位的货品价格、服务水平及服务态度采取淘汰制。
3.3服务时间:1年。
4. 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排名先后顺序推荐前2名应选人为入选单位。
5. 应选人资格要求:
应选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选人条件;
(1)应选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应选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应选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应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如应选人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应选人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应选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报名;
(7)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选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
6. 应选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并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4月 28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00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应选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报名)、应选人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11楼(1105)招标办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的应选人,其递交的应选文件将被拒绝。
1、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7. 应选文件的递交
7.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29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综合楼九楼开标室,本次比选将于上述应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标。
7.2.应选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官网(https://www.zzzyyy.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9. 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37808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