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云龙院区药剂制剂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时间: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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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云龙院区药剂制剂楼项目
建设地点:株洲市经开区、云龙示范区学林片区太平桥社区(云龙医院内)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710.28m2,建设1栋药剂制剂楼,共四层,一楼为膏方制作间、GMP提取浓缩区域、GMP液体制剂车间,二楼为GMP内服固体制剂车间,三楼为GMP酒剂、酊剂车间、外用制剂,四楼为制水间、综合仓库、检验室、办公区。项目建成后,自制制剂剂型有12种,包括溶液剂、合剂、洗剂、酒剂、酊剂、灌肠剂、滴鼻剂、软膏剂、硬胶囊剂、袋泡剂、散剂、膏药,自制品种30多种,根据临床需求临配膏方、散剂、颗粒剂、胶囊剂等。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3XAVhadjxCe1aYYD13dSQ 提取码: bxta。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去建设单位查看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3km范围内居民、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lQU-CsG8TuaAW5WezqaBQ,提取码: g9ce。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单位地址: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
联系人:王琳杰 联系电话:13874156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