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省直中医医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 (第一批)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院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缺额
二、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我院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请填报志愿前务必查看清楚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对应专业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湖南中医药大学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学术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
6.我院接收调剂的基本规则是: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根据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9.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三、调剂程序
1.我院4月7日根据一志愿生源拟录取后的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请于4月9日0点-4月9日12点(系统开放12小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我院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我院一个志愿,同时报我院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院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院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得再参与我院所有专业的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5.湖南中医药大学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成功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成功考生须研招网进行确认,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6.调剂复试安排在4月15日(周一)进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我院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同一专业不区分学位类型)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操作流程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五、录取规则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能力考察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分专业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报大学招生办。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由考生自行前往符合相关规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电子版通过我校招生系统进行上传。
七、信息公开
1.医院及时发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医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说明
考生若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731-28290087。
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省直中医医院
2024年4月10日
一审:许倍佳,二审:谭盼盼,三审:何果